安徽滁州市定遠縣多名個體戶反映,該縣刑偵大隊民警閆某艷以招待名義,向15人賒購煙茶酒,累計欠款近700萬元(人民幣,下同,約809萬港元)。她早前已因詐騙罪被判囚8年,但受害人至今未追回損失。法院人士透露,今年1月已就受害者追繳申請執行立案,截至周一(8日)尚未執行完畢。

報道指,受害者中一名個體戶持有一份蓋有「定遠縣公安局刑偵大隊」公章的供貨合約,涉及444萬元(約513萬港元),待還199萬元(約230萬港元);另有一名輔警被要求墊付2.4萬元(約2.8萬港元)買酒。定遠縣公安局事後回覆稱,公章是閆某艷私蓋,局方從未委託她採購煙茶酒,屬個人詐騙行為。

閆某艷前年9月被刑拘,案件去年7月由明光市法院異地審理。除個體戶外,她還以「消除酒駕記紀錄」為由騙取居民價值3.7萬元(約4.3萬港元)白酒,累計詐騙15人約356萬元(約411萬港元),目前她已被開除公職並受紀律處分。